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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专利律师代理的多起专利侵权抗辩案件“不战而胜”

本网秦福律师团队先后分别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共12份,涉及12个专利侵权案件),前两份裁定书为管辖权异议裁定书,后一份为原告撤诉裁定书。至此,秦福律师代理的被告廊坊某家具公司12件专利侵权纠纷应诉抗辩案,可谓不战而胜!

被告廊坊某家具公司生产销售的家具产品因涉嫌侵犯他人拥有的九项专利权而被诉至合肥市中院,廊坊某家具公司接到法院的应诉通知后,咨询了大量律师,给出诸多抗辩意见,如提起对方专利无效、减轻赔偿等等。找到本网律师后,面谈阅案后,秦福律师一眼识别细节“是专利权人(委托购买人)购买涉案产品后自行委托物流发货,交易的整个环节,在河北已完成”,涉及12个专利案件的管辖可能存在问题,故给出了先从管辖入手的应诉策略,秦福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除认真着手准备专利无效、不侵权抗辩等方面的工作外,首先抓紧时间就本案提起了管辖权异议。

后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了秦福律师团队的管辖异议意见,该案移送河北相关法院管辖。

正当团队律师“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之时,收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出于某种原因原告撤诉,且12件案件的全部撤诉。至此,秦福律师团队代理的被告12件专利侵权抗辩案,经程序性的抗辩,即获得全胜!

(附图,因12件案件结果类似,故只附一案印证)

石家庄中院裁定(廊坊).jpg

合肥中院裁定(3).jpg合肥中院裁定(2).jpg

安徽高院裁定(1).jpg安徽高院裁定(2).jpg

本案主办律师,电话:1381119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