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本站律师又成功代理一起商标行政终审案

本站秦福律师作为林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就“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人)与林某(被上诉人)、美国科某公司(第三人)”关于林某注册的诉争商标之“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上诉案,现已终审判决,近日,我方收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4597号行政判决,驳回了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焦点主要是诉争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情形,经代理人据理力争,委托人商标得以维持注册,至此,该案已终审,取得圆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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