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复审]团队律师成功代理第9类图形商标驳回复审案

    委托人:北京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事项:不服商标局商标驳回通知向商评委提起复审

    受理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代理结果:胜诉(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指导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 秦福律师

    代理结果及文书:

    通过前期认真的准备,精准的法律分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了“商评字[2014]第0000105502号”驳回复审决定,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本案指导律师电话:1381119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