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成功代理“智慧之星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

    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作出了“商评字[2014]第018257号”“智慧之星及图”驳回复审决定书,决定:申请商标予以初步审定,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   

    秦福律师作为申请人驳回复审案件的主办律师,经过精准的商标法律分析,成功代理了该案,为客户取得了原本被驳回品牌的权利,当事人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