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2013)冀民三终字第134号”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比利时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北省廊坊市某水产有限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终审即结束。
秦福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廊坊市某水产有限公司一审和终审代理人,该案的代理工作取得了圆满胜利,其代理水平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