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秦福律师成功代理商标行政确权案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关于新加坡某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北京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因商标异议复审行政纠纷一案,作出了“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353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维持商评委复审裁定。

    本网首席知识产权律师秦福作为该案件北京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主办律师,领导团队律师经不懈努力,终使北京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商标得到了法律确认,该案获得了阶段性胜利,表示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