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盈科秦福律师接受委托办理九个系列图书商标侵权案

    近日,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发现某些出版社擅自将自己公司注册的商标在其出版发行的图书明显位置予以使用。经了解,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自己已编写并委托出版发行了大量的书籍,并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找到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秦福律师,经与其负责人详谈,发现共有九个系列的图书使用了其商标。

    经初步分析,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注册商标显著性较高、知名度较高,涉嫌侵权图书使用了与其完全相同或相近的标志,从使用的角度来看,应当是作为商标使用。

    最终,秦律师给出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答复,可以从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角度考虑来办理此案,双方并进行了起诉的一系列交涉。

    北京某教育文化公司对秦律师意见表示赞同,遂决定该案全权委托秦福律师办理,一共授权九个系列图书涉嫌侵权案的代理。

    秦福律师接受委托后,亲自并携其团队全力以赴此案的准备工作。

    相关文书及案件程序,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