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山西运城之行:立案纪实

    北京某公司(委托人)在山西运城某法院一审案件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我代理此案进行上诉……

    材料准备就绪,收拾行囊前往关羽故里-山西运城!飞机11︰45起飞,13︰20降落!

    还算准时,大概13︰30分,飞机安全抵达……

    出门打的,20分钟左右抵达目的地--法院,庄严威武的大楼,让人肃然起敬……

    走进法院(没有安检),在二楼转了一圈,东瞅瞅、西看看,找到了立案庭……

    立案庭门庭紧闭,咚咚咚……“不要敲了,还没上班呢!”旁边长椅坐得一位律师模样的哥们说。我一看表:14︰10分。“估计是14︰30分上班,在等等吧!”自己心想……

    15︰30分左右,立案庭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位“中年妇女”(当时我并不以为是立案法官),用当地话和长椅上坐着得哥们磨叽了半天,我因为着急,实在忍不住了:“不好意思,打断一下,请问法院上班没,现在能立案吗?”,“进来吧!”这位妇女说道。哦,原来她就是立案法官……

    “上诉材料,找旁边门的去交……”这位法官说道。

    走出立案庭,幸好旁边就一个门,但门上什么字样也没有,鼓起勇气,咚咚咚……,“等等……”里面一位女士答道。门开后,走出一位小姑娘,我将事情原委讲了一遍,“进来吧”!看来是来对地方了……

    这位法官看了我半天材料,出具了收到材料清单,随后说道:“好了!”,我说:“诉讼费用往哪交?”,这位法官思索半天:“不用交,驳回诉讼请求,不交费的!”我思考了一下,说:“驳回起诉不交,驳回诉讼请求也不交吗?”(诉讼费缴纳办法中可没有规定驳回诉讼请求上诉不缴纳诉讼费的规定),这位法官接道:“我说不交就不交嘛。”

    我思考了一下,翻阅了判决书,结尾并未注明缴纳上诉费的期限,如果二审需要缴纳,根据法律规定,应当给予我方通知,若我方接到通知后7日内未缴的,视为撤回上诉。这样一来,若后期再交也不会损害客户的上诉的权利,随后,道了一声:“谢谢”,离开了法院……(秦福/文,故事虚构,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