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商标注册人须清醒认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不少商标代理机构利用商标申请人对商标法以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不了解,把商标局下发的《受理通知书》说成是商标已可以注册了,有的甚至将它当作《商标注册证》去蒙骗申请人,使许多申请人信以为真,在投入使用后遇到被商标局驳回申请或遭他人起诉侵权的情形,有的因此遭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因此而破产倒闭。

    不少商标代理机构及其业务员利用《受理通知书》欺骗申请人的“伎俩”主要有三种:一是作出虚假承诺,口头保证只要有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就能拿到注册证;二是以“有了《受理通知书》就可免受工商机关查处侵权和他人提起的侵权诉讼”去欺骗申请人;三是干脆盗用商标局名义伪造《受理通知书》去诈骗申请人。
    其实,《受理通知书》作用:一是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局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并将依法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是否核准商标注册。二是受理通知书不表明所申请的商标能够获准注册,更不表明申请人已经取得了对该商标的专用权,也不作为免除或者减轻申请人使用未经核准注册商标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