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一份合同,许多人都注重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固然重要,但订立合同的一些细节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结合自身办案经验,总结了签订合同首先应完成以下十个步骤,我们简称为“十步曲”:
第一步:考查能力,令人信服。
含义:当事人订立合同之前,就应当考查对方的履行能力和信誉问题。试想一个没有履行能力和信誉不好的人即使与你签订了合同,那不也等于一张废纸吗?所以,当事人在正式订立合同之前,应当通过查看对方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信息及通过打听了解与对方曾经有过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对其的口碑等等来确定对方的履行能力和信誉问题。
第二步:空口无凭,落在书面。
含义:当事人签订合同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在实践中,好多单位和个人自信对方会严格履行口头承诺,所以就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到后来往往吃亏上当,等到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也是两手空空,拿不出有力证据,有苦难言。
第三步:便条禁用,纸张规范。
含义:签订合同要用规格的纸张,比如:A4纸等。这一点个人之间签订合同表现尤为突出,顺手从书本上撕下一条写几个字就算完事,实在不妥,须注意。
第四步:书写清晰,最好打印。
含义:签订合同尽量避免手写,最好用规格纸打印。合同法上虽然有手写优于打印条款的规定,但为了字迹清晰、好辨认,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大家最好打印合同文本。
第五步:修改之处,加上印鉴。
含义:合同中修改的部分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修改之处盖章、摁印予以确认。签完合同后,往往发现某些细小问题发生错误,需要对合同条款修改,在修改之处一定要有双方的章印标注,以求双方合意所为。
第六步:落款别忘,注意印章。
含义:合同内容签完后,一定要有落款,个人的摁手印,单位的加盖合同专用章。这点对单位之间签合同尤为重要,不要单纯的认为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算无事,为了明确其为法人行为,一定要加盖单位公章。
第七步:以防丢失,多留几份。
含义:当事人持有合同原件应当各持有两份以上为佳。如果预留一份原件,不慎丢失,发生纠纷,当事人就很难举证,所以,在订立合同时关于合同的份数,应当至少每方持有两份为好。
第八步:骑缝盖章,表明整体。
含义:对于有多页纸张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在整个合同纸张上加骑缝章。只有这样才能表明合同是一个整体,任何一方都无法更换其中的任何一张。
第九步:预留证件,以备后用。
含义:对于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的有关证明文件等,在审核与原件匹配后,要预留其复印件。实践中,一些当事人忽略此点,事后发生纠纷,告状都无门。
第十步:审批公证,十全十美。
含义:对于某些特殊合同,比如商标转让合同,需要相应的审批程序,当事人一定要履行;对于某些重大合同,为了提升合同证明效力,当事人可以考虑做公证。公证不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但考虑到公证具有证明合同订立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之作用,当事人可以考虑进行公证。
经过以上十个步骤,往往可以减少当事人诸多不必要的麻烦,更好地做到合同风险防范,所以,在订立合同前,大家要牢记以上“十步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