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讯(通讯员 石芷凡) 为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条例》,依法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积极作用,10月31日上午,由北京市司法局主办、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协办的“北京市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在西单文化广场正式启动,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出席活动并讲话。参加活动的还有原市政协主席陈广文、市慈善协会会长王长连、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以及司法部有关部门、市民政局和西城区领导以及本次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形象大使、北京电视台主持人田歌。盈科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党支部书记郝惠珍、主任梅向荣、行政总监李正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
在启动仪式上,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梅向荣代表盈科向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资20万元,用于完善新农村公益法律服务体系项目及资助因家庭贫困而难以获得法律服务的群众。随后,法律援助基金会领导为梅主任颁发了捐款证书、奖牌。“我们盈科律师事务所是一个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愿意服务人民群众、愿意投身公益事业的律所!”梅主任表示,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作为一个有责任感的法律人,我们有义务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
刘敬民副市长在随后的讲话中指出,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特别是《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颁布以来,全市各级政府积极履行政府责任,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三个纳入”和“四个切实”的指导精神,把法律援助纳入“人文北京”的长远规划,目前,各区县都建设了方便群众就近申请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为这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为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最后,刘敬民副市长就开展好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提出宣传内容要丰富务实、宣传形式要新颖多样、宣传主体要加强配合、宣传效果要扎实持久深入人心等四点要求。
启动仪式结束后,各位领导与捐款单位代表共同参观了市司法局和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制作的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为主题的展板。据了解,十一五期间,有6万余名贫困群众获得了法律援助,103余万人免费咨询了法律难题,本次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现场捐款共计3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