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

作品如何确定完成的时间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那么,如何确定作品是否创造完成呢?

  一般认为,只要作者对作品的构思能够完整地通过一定形式表达出来,他人能够通过这种表达形式领会作品的思想内容或情感,就应属于创作完成。创作中,有些构思可能不是单一的,而是分阶段的,如小说的上集和下集、漫画的组图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一阶段的构思已经完整表达出来,则该阶段的创作应被认为完成。此外,有些作品只完成了整个构思中的部分,但这部分完全能够单独使用,则这种作品应被视为局部创作完成。

  实践中,证明“作品创作完成”的责任在于作者。因此,作者应注意保留创作的底稿、原件等原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