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委托商标为保护对象,对商标局发布的初审商标公告(每月四期,每月数千个初审商标)进行监测,发现其中与委托商标近似的,可能与委托商标混淆,造成消费者误认的初审公告商标,及时告知委托人,并由委托人决定是否在公告期内对近似商标提出异议,阻止其注册。